这是全球出现频率蕞高的严重不符合项。
1.审核员看到的典型问题
1.1纠正措施做了,但问题反复出现
纠正措施无效:采取了行动,但没有触及根因,问题反复发生
缺乏管理层监督与核查:措施完成后无人审核、无人验证效果
只改单点,不看系统:没有评估对类似流程、产品的影响,问题被“复制”到别处
1.2根因分析停留在表面,没有触及系统层面
根因分析不足:调查停留在表象,没有找到真正原因
客户投诉反复出现:问题解决未与流程改进、系统改进相结合
1.3改了现场,却没有同步更新 PFMEA、控制计划
PFMEA、控制计划未更新:流程或参数变了,关键文件没变
风险评估过时或不完整
变更无记录、无影响分析:改了就算,无法追溯,也无法评估风险
1.4 没有验证纠正措施“是否真的有效”
校准与测量系统不可靠:量具状态不清、测量结果不可置信
关键过程参数控制不一致:同一工艺,不同班组、不同批次表现不同
客户反馈未用于改进:投诉只是“关闭”,没有转化为改进输入
记录缺失或不完整:影响追溯、责任界定和管理决策
2.企业自我分析的根因
人员不会用问题解决工具
程序写得太笼统,只要求“完成”,不要求“有效”
管理层不参与、不验证问题关闭质量
3.优秀企业采取的系统性纠正措施
3.1程序与文件层面的系统强化
建立纠正措施实施后验证与持续跟踪机制,明确验证频率、证据要求与保存规则明确质量部门在原因分析、措施跟踪及效果确认中的职责边界,并落实主管审核责任。
强制开展横向展开(read-across)评估,确保纠正措施覆盖类似流程与产品
将纠正措施的c纳入过程审核验证要点
统一并规范问题解决方法,明确采用 5W、8D 等结构化工具作为标准要求
3.2能力建设与沟通机制
围绕修订后的流程及 IATF 16949 要求,实施针对性的专项培训
系统化开展问题解决方法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一致的方法理解与应用能力
3.3流程与体系运行机制优化
在不符合项管理流程中引入强制性有效性验证阶段,防止问题形式性关闭;
强化质量职能在组织结构中的监督与协调作用;
借助信息化系统,实现不符合项的统一跟踪、状态可视与数据分析;
将纠正措施形成的经验教训纳入 LPA(分层审核)机制,推动持续改进;
建立纠正措施长期有效性监控机制,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3.4责任与问责明确化
指定专职的投诉与问题管理协调角色,统一组织与协调处理
明确各类投诉与问题的责任主体与闭环责任人,强化问责与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