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必须尊重工人、当地社区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的人权,并根据《联合国商业与人 权指导原则》防止和解决与其商业活动相关的不利人权影响。
供应商应实施人权和工作条件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童工/劳工和年轻工人:供应商必须按照国际劳工组织最低年龄公约在其商业活 动和整个供应链中遵守最低就业年龄,并应确保童工/不容忍任何形式的劳动。
工资和福利:供应商必须为其工人提供报酬,根据适用法规和现行行业惯例;这种薪酬应足以满足基本需求,并使工人及其家人享有体面的生活水平,包括尊重最低工资、加班费、病假和政府规定的福利。
工作时间:供应商必须遵守当地法律和集体谈判有关工作时间的协议(如适用),或在没有相关当地法规的情况下应遵守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时间标准。
现代奴工制:供应商必须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抵债或强制劳工/劳工,包括人口贩运。
道德招聘:供应商不得误导或欺骗潜在员工工作性质,要求工人支付招聘费,和/或没收、销毁、隐藏和/或拒绝获得工人护照和其他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工人必须在招聘开始时收到一份书面合同或雇佣通知,书面合同或雇佣通知以他们易于理解的语言,以真实、清晰的方式说明他们的权利和责任。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供应商应允许工人就工作条件和管理实践与管理层公开沟通,而不必担心遭到报复、恐吓或骚扰。公司应尊重工人自由结社、加入或不加入工会、集体谈判、寻求代表和加入工人委员会的权利。
不歧视和骚扰:供应商不应容忍任何形式的就业和职业歧视或骚扰,并且应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无论工人或申请人的特征如何,例如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种族或国家出身、残疾、怀孕、宗教、政治派别、工会协会、承保的退伍军人身份、遗传信 息或婚姻状况。
妇女权利:供应商应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并承诺同工同酬。
多样性、公平性和包容性:供应商应发展和促进包容性重视和庆祝多样性的文化,每个人都能够充分贡献并发挥其全部潜力。供应商应鼓励其各级员工和领导层的多样性,包括董事会。
少数民族和原住民的权利:供应商应尊重当地社区享有体面生活条件的权利;教育、就业、社会活动;以及对影响他们和他们居住的土地的发展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 (FPIC) 的权利,特别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存在。
土地权和强制驱逐:供应商应避免强制驱逐和在土地、森林和水域的取得、开发或其他用途中剥夺土地、森林和水域。
私人或公共安全部队:如果由于公司方面缺乏培训或控制,安全部队的部署可能导致违规行为,供应商不应委托或使用私人或公共安全部队来保护业务项目的人权。
04 Four
健康与安全
供应商应为工人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满足或超过适用的当地法律和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标准。
供应商应实施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工作空间: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或超过当地和国家安全、职业健康和消防安全法规的工作环境,此外还应鼓励远程员工了解和应用最佳实践。
个人防护设备:在适用的情况下,供应商应为其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PPE), 并确保他们了解如何以及何时需要使用。
应急准备:供应商应降低职业危害风险并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
事故和事故管理:供应商应实施危险和风险分析系统,以尽量减少/最小化工作场所事故或事故的可能性。调查系统应推动确定根本原因,纠正措施系统应确保已采取所有永久性措施以最小化/最小化再次发生的机会。
分包商:作为公司扩展供应链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妥善管理分包商的健康和安全。供应商应协调其采购流程,以识别危害并评估和控制分包商与供应商的业务活动以及影响分包商工人的公司业务活动所产生的风险。
05 Five
供应链管理
供应商应选择遵守负责任商业行为实践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将指导原则贯穿供应链。
供应商应实施包括以下内容的供应商管理系统:
尽职调查:供应商应对其直接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并分包商根据经合组织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提高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并尽最大努力在供应链中进一步实施 ESG 标准,并在供应链中进一步推广指导原则。
原材料采购:供应商应负责任地采购其产品中使用的原材料,方法是制定促进供应链可追溯性和透明度的管理系统,并根据经合组织负责任供应尽职调查指南实施尽职调查措施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